某公司根据整体业务战略部署,现已新成立多家科技型公司。但由于人员与设备未及时配备,导致长达半年没有任何实际业务开展,该如何纳税申报处理?
解析:根据企业实际经营情况来看,暂可以进行纳税零申报处理。
建议:新成立公司尽快匹配相关人员以及设备开展相关业务,如果长期零申报存在以下涉税风险:
① 年度内增值税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零申报的,纳税信用等级不能评为A级;
② 长期零申报且持有发票的公司,会被税务机关限制发票份数,像降板降量等处罚;
③ 提供虚假申报材料享受税收优惠的,那么纳税等级直接被评为D级;
④ 企业当期有收入及应纳税额却为零申报,这属于偷税行为,将会被处以5万以下的罚款,并且要补缴税款和滞纳金,情节严重的会被移送稽查。
⑤ 长期零申报超过6个月,可能会被列入“非正常户”,甚至还可能会被吊销营业执照。
【法规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纳税信用管理若干业务口径的公告》
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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