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个税APP改了,有新消息!
1、为减轻广大纳税人负担,税务机关进一步简化操作流程,如果您不进行修改,已填报的扣除信息将自动视同有效并延长至2020年。
2、但是,如果您明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在12月及时关注并及时修改,应当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以免对您及时、准确享受政策甚至个人信用产生影响。

同时,税局发布的《致个人所得税扣缴单位的一封信》也明确:考虑到部分自然人纳税人可能由于工作繁忙或遗忘,未能在12月份关注、修改扣除信息,对于这部分纳税人税务机关将帮助其自动将今年已填报的专扣信息的有效性延长至次年!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任职受雇单位发生变化的或者专扣信息产生变化而没有及时修改的纳税人,有可能会影响其继续享受专扣信息或者影响其纳税信用。同时,还明确了:除特殊情形外,将取消电子模板方式填报专扣信息!如您2019年已填报过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并需要在2020年继续享受,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是否发生变化(首页【专项附加扣除】—【扣除年度】选择“2020”—“快捷填报”栏【一键带入】);如有变化,请及时修改。如您未曾填报过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但2020年有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可以享受,请您及时在首页相应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栏(【立即填报】—【扣除年度】选择“2020”)进行填报。
核对信息;可以点击进入“修改”,也可点击“一键确认”
如需查看记录,可以点击“查询”——我的记录“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记录”——切换2020年度查看。
首先提醒:对于工薪阶层上班族来讲,在每月工资发放环节,同一个人最多可以享受到4项专项附加扣除。
确有需新增专项附加扣除项的,先按上面情形1操作后,再增加以下步骤:
1、2020年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变动,只需在2019年基础上确认即可。
比如2020年新增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需要申报填写。
先按(一)步骤确认之前申报的其他不需修改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进入网页版-下拉后点击“立即填报”。
注意:如有“已失效”状态的信息,则需先删除之后才能点击“一键确认”
4、2020年首次填写专项附加扣除,直接点击“立即填报”。
1、如果您单位职工2019年是采取电子模板【导入】方式提交的,可请其通过登录个人所得税手机APP或网页端进行查询、确认;2、如果您单位职工不方便采用网上确认方式的,可先将上年数据迁移,再将其之前的采集信息导出(办税大厅样式),重新确认并打印签字后,根据签字确认的信息通过扣缴客户端添加或修改为其办理采集和扣除。
2、点击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迁入上年数据,点击确认